国土资源部中南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(以下简称“检测中心”)近日收到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准予行政许可书》,准予检测中心为社会提供2个类别9个方法24个参数的公证数据(CMA)。
去年12月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派的国土资源资质认定评审组依照RB/T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,对国土资源部中南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(以下简称“检测中心”)进行地下水有机分析和同位素分析扩项资质认定现场评审。评审组听取了检测中心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汇报,考察了实验场所环境和仪器设备运行状况;详细审阅了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、质量记录,对关键岗位人员和新增授权签字人进行了提问与座谈;通过常规实验、盲样测试和现场演示等方式进行了现场实验,对新增的2个类别9个方法24个参数(萘、二氢苊、苊、芴、菲、蒽、荧蒽、芘、苯并[a]蒽、䓛、苯并[b]荧蒽、苯并[k]荧蒽、苯并[a]芘、二苯并[a,h]蒽、苯并[g,h,i]苝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草甘膦、氢氧同位素、碳氧同位素、硫同位素、钕同位素、铅同位素、铪同位素、铀-铅年龄)的技术能力进行了确认。
评审组认为,检测中心的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资质认定要求,具备按照国内标准和行业自制方法向社会提供检测数据的能力,同意检测中心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扩项现场评审。此次扩项进一步拓展了检测中心检测技术方向和项目,提高了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测试技术支撑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