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快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,促进先进经验交流互鉴,更好地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、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,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推荐提出了2022年度优秀省级地质调查院和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名单,现公示如下:
(一)省级地质调查院5家:河南省地质研究院、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、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、广东省地质调查院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。
(二)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5家: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、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、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、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2月30日-2023年1月4日。公示期内,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注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、个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。凡匿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,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方式:
中国地质调查局总工室监督处 010-58584589、010-58584651(传真)
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部灾害地质处 010-58584550、010-58584551(传真)
2022年12月30日